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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安全委员会

日期:2018-09-11 01:4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安全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制定交通安全委员会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加强为驻区中央单位、市属单位、驻区部队和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服务。

    负责朝阳区的电子交通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研究建立交通电子监察系统。

    负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处理工作。

    负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处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家: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安全委员会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14.0014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749831万元,用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251610万元。在 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04.6982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5%;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5162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5%。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6.816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占 支出合计的0.00%;项目支出96.81644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0%;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7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184995万元。

    与2016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增加2.447687万元,增幅2.39%,本年支出增加3.060481万元,增幅 3.26% 。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7648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96.7648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017年度决算96.764821万元, 其中: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17年度决算96.764821万元,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交通日常安全宣传、公共交通协管监督等方面支出,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 他社会 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 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 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交通安全委员会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行政单位、交通安全委员会是行政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473665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00000万元减少1.02633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7年预算下达数持平。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与2017年年初预算下达数持平。公务接待 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0.47366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 1.500000万元减少1.0263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 2017年年初预算数减少0.00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下达数持平。2017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 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0.47366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 1.500000万元增加减少1.02633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7年实有公务用车1辆。 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 0.47366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 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安全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94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594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41.797500万元,其中:汽车1辆,16.817000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没有,涉及金额0万元。本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下载:2017年度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安全委员会部门决算报表.pdf